2005年4月28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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苍南“五街帮”7案犯被判刑 “阿诗玛”强奸7人一审死刑
郑光雨 曹根华

  本报讯 日前,苍南“五街帮”团伙中的7名成员被温州市中级法院分别以强奸罪、强制猥亵妇女罪、寻衅滋事罪判刑,其中小头目温兴部一审被判处死刑,其余6人分获10年到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。
  经审理查明,温兴部等7名案犯仅参与强奸案件就达9起,其中温兴部一人便实施了7次,并且是主要的施暴者。
  温兴部,绰号“阿诗玛”,1982年12月出生,是独生子,其父母于1997年离婚。他初一便辍学,1998年开始混迹灵溪街头,经常夜不归宿,多次跟人发生争端。2001年因盗窃摩托车被判了8个月,后其母买了一辆摩托车让其载客谋生,但他只开了两天就因没有牌照被抓。在经过一段时间的“江湖漂泊”后,他最终加入了以卢立清等人为首的“五街帮”。
  这7人中除了23岁的温兴部已经成年外,其他6人在犯罪时均未成年,有3人未满18周岁,还有3人未满16周岁。